【造假】東莞某項目發現假冒偽劣上海淞江集團橡膠接頭產品
上海淞江減震器集團有限公司官方網站為您介紹:【造假】東莞某項目發現假冒偽劣上海淞江集團橡膠接頭產品信息�2020�7月我司接到舉報,東莞某項目使用假冒偽劣上海淞江集團橡膠接頭出現漏水,與我司聯系求證真偽,我司發現這是嚴重性假冒偽劣產品,我司將通過法律來解決該問題,友情提示:請廣大消費者購買淞江集團橡膠接頭產品時候認清正品,嚴防假冒偽劣產品來的重大事故,導致更大的損失�

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定義,假冒產品是指使用不真實的廠名、廠址、商標、產品名稱、產品標識等從而使客戶,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就是正版的產品。偽劣產品是指質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產品�
國家質檢總局規定了假冒偽劣產品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�
�1� 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、名牌產品標志、免檢標志等質量標志和許可證標志的;
�2� 偽造或者使用的虛假的產地的�
�3� 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、廠址的;
�4� 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;
�5� 摻雜、摻假,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的�
�6� 失效、變質的�
�7� 存在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、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的
�8� 所標明的指標與實際不符的;
�9� 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明令禁止生甀銷售的�
國家質檢總局還規定,經銷下列產品經指出不予改正的,即視為經銷偽劣商品�
�1� 無檢驗合格證或無有關單位允許銷售證明的;
�2� 內銷商品未用中文標明商品名稱、生產者和產地(重要工業品未標明廠址)的�
�3� 限時使用而未標明失效時間的;
�4� 實施生產(制造)許可證管理而未標明許可證編號和有效期的�
�5� 按有關規定應用中文標明規格、等級、主要技術指標或成分、含量等而未標明的;
�6� 高檔耐用消費品無中文使用說明的;
�7� 屬處理品(含次品、等外品)而未在商品或包裝的顯著部位標明“處理品”字樣的�
�8� 劇毒、易燃、易爆等危險品而未標明有關標識和使用說明的�
涉嫌假冒產品如何處理�
工商部門對假冒產品處理就要bai依據正常的兩個du系統的法律進行責令改正、沒收產品、罰款這三種處理。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,生產假冒偽劣的產品情節嚴重是會構成犯罪的,情節嚴重是指銷售金額達到5萬,或者貨值達�15萬�
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在產品中摻雜、摻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,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,責令停止生甀銷售,沒收違法生產、銷售的產品,并處違法生甀�
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;有違法所得的,并處沒收違法所得;情節嚴重的,吊銷營業執照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�
以下是假冒偽劣產品:



以下是上海淞江減震器集團有限公司正品產品�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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